1、入党积极分子量化考核合格的填写《体育系发展对象申请表》。
2、入党积极分子满一年者填写发展对象申请表。
3、班级班委及学生代表推荐:提出该同志是否可以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。
4、申请表需本人上交专项老师处审核后,支部再统一安排人员到专项老师处回收并送到辅导员处。
5、专项老师推荐、辅导员推荐:两者推荐意见缺一不可。
6、支部讨论确定: 支部在广泛听取意见后,召开支委会,讨论确定该同志是否可以列为发展对象。
7、经支部考核,推荐优秀发展对象参加学校党委组织的党课培训。
8、发展对象培养期内考试不及格、量化考核不达标者不推荐参加学校党课培训、取消发展对象资格。
9、确定发展对象,对发展对象人员及有关材料进行公示。